各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和发展的需要,结合科级干部岗位空缺的实际,按照《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科级岗位2个,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序号 |
内部机构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1 |
财务处 |
资金结算管理科 |
负责办理学校各项资金结算业务、办理非税收入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工作、与会计核算科共同做好银行存款、财政资金对账工作、做好社保资金、税金、公积金申报、缴交、核算等工作。 |
2 |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资产管理科 |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建账、交接、调拨及报废处置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宿州学院固定资产数据上报工作;负责每年度组织和协助各单位(部门)完成资产清查盘点核对等工作。 |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当符合《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报科级(正科或副科)岗位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申报正科级职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含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科研平台负责人及专职从事行政部门管理工作等)。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申报副科级职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有四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其他条件:
(1)必须是正式在编或人事代理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应为合格及以上。
身心健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有胜任相应的岗位能力。
原则上,提任的副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提任的正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5)申报财务处资金结算管理科岗位的需具有会计学等相关学科背景。
三、选聘程序
校党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岗位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研判,提出科级干部选聘初步建议,拟定《部分科级空缺岗位干部选聘工作方案》,经校党委会审议后,按照下列步骤逐项实施。
1.个人申报
参加选聘的人员填写《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聘职位申报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报者要填写学习、工作简历(含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500字以内)及申报岗位的工作设想与打算(300字以内)。申报者请于1月13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申报表》送交选聘单位和组织部各一份,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送交《申报书》时填写《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承诺书》(逸夫楼614室)。
2.资格审查
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纪委书记,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工作由选聘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符合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现任职单位相互沟通,到现任职单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如下:
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在组织部指导下,选聘单位负责人组织谈话调研推荐,学院党总支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范围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等,机关党支部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范围为本支部全体教职员工,谈话调研推荐后及时统计谈话调研推荐结果。
(2)进行会议推荐。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推荐会议,并组织统计推荐结果(会议推荐样式参见附件2)。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推荐方可进行。
(3)民主推荐结果由选聘单位负责,谈话调研推荐复印件及民主推荐汇总统计结果(附件3)须于1月15日(周三)前报组织部备案存档。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要求,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选聘单位召开部门专题会议后,研究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于1月16日(周四)前报党委组织部(附件4)。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选聘单位党组织意见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成立由选聘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考察工作组3人。考察组成员为选聘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到拟任人选现任职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前,须在一定范围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附件5,挂在选聘单位网站公布)。考察必须依据干部选拔聘任条件和不同岗位职责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附件6)、同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考察组须及时将相关材料(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于1月17日(周五)报送党委组织部。
组织(人事)部门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校纪委意见,校纪委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
6.研究决定
党委组织部在汇总分析考察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向校党委汇报,由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科级干部人选名单。
7.任前公示
对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8.任前谈话
选聘单位的负责人(包括正副处)集体对决定聘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9.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科级干部选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聘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校党委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科级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版)有关“十不准”等选人用人要求。坚决杜绝影响干扰选任工作的消极因素以及说情、拉票等不正之风。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强化监督。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将加强对此次选聘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校纪委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监督方式:
校纪委办办公地点:逸夫楼三楼;办公电话:2875017;电子邮箱:jwbgs@ahsz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逸夫楼六楼;办公电话:2871018;电子邮箱:szxyzzb@163.com。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和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2.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聘职位志愿表
2.科级干部选聘民主推荐表(样式)
3.科级干部选聘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样式)
4.关于推荐ХХ等同志为XX(单位)科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报告(样式)
5.科级干部考察预告(样式)
6.科级干部民主测评与征求意见表(样式)
7.(ХХ单位名称)ХХ同志考察情况报告表
8.×××同志考察材料(样式)
9.干部任免审批表(附填写范例)
10.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