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厅属高校自行采购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秘〔2018〕859号)文件精神以及宿州学院《关于开展各二级单位自行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宿州学院自行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时间和地点
1. 检查项目:各单位所有预算金额1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
2. 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7日
3. 地点:各单位指定地点
二、检查分组
1. 第一组:图书馆盛冬冬(组长)、保卫处张晓聪、团委周霁野
检查文科学院(包括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文传学院、音乐学院)自行采购项目
带队领导:芦伟;联络人:孙善辉 13855771186
2. 第二组:外国语学院黄伟(组长)、组织部张彪、美术学院吴昊
检查理科学院(包括化工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纳米所、生工学院、数统学院,环测学院)自行采购项目
带队领导:唐永刚;联络人:陈晓东 15956000112
3. 第三组:生工学院王海潮(组长)、资土学院刘发明、后勤管理处陶兴魁
检查基建处自行采购项目
带队领导:芦伟;联络人:孙善辉 13855771186
4. 第四组:机电学院曹吉花(组长)、基建处许国庆、教务处胡雅琳
检查后勤管理处自行采购项目
带队领导:唐永刚;联络人:陈晓东 15956000112
5. 第五组:化学化工学院朱军(组长)、文传学院陈艳、马克思主义学院张玉霞
检查其他行政单位自行采购项目
带队领导:芦伟;联络人:宁轲18205572230
三、填报单位自行采购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以及项目检查材料目录
1. 单位自行采购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
各采购单位根据采购实际情况,填写《宿州学院XXXX单位自行采购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详见附件)。
2. 项目检查材料目录
(1)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
(2)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宿州学院非政府采购申请表》材料;
(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
(4)采购说明材料;
(5)项目合同。
(6)验收材料或未验收说明材料。
3. 请将上述材料于检查当天带到各部门会场。
四、检查内容
1.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行采购项目清单,逐项查看材料是否完备;
2. 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中是否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3.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是否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中标通知书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5.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在采购完成之后;
6. 已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未验收项目提供未验收说明及拟定验收日期。
五、检查流程
1. 根据分组,采用互相检查的方法。各小组联系检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逐条检查。
2. 检查小组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反馈报告后报送国资处。
3. 国资处将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专家意见,各二级单位须按照专家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此次检查与整改结果作为各二级单位2019年招标采购工作评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宿州学院XXXX单位自行采购自查自纠情况汇报表》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