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讲师团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基层理论宣讲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皖讲〔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党委参照推荐范围和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每种类型最多可推报1个参评对象。
请各二级党委于4月1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的PDF版)、详细事迹资料、宣讲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电子版发至宣传部邮箱szxyxc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基层理论宣讲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皖讲〔2024〕7号)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