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促进学风建设,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工作安排

1.期末考试巡视组由全体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各二级学院人员组成,巡视分组及成员名单如下表:

组别

巡视时间

组长

成员

备注

文管一组

7月1日

曹稳根

汪材印

李 娜


文管二组

7月2日

徐基贵

张 勇

刘 茜


文管三组

7月3日

李建楼

陈黎黎

吴孝银


文管四组

7月4日

宁 群

王桂英

李建新


文管五组

7月5日

李玉才

徐依俭

徐国庆


理工科一组

7月1日

唐爱华

李红(美设学院)

边洪强


理工科二组

7月2日

王 华

黄桂娟

张亚峰


理工科三组

7月3日

徐公伟

宁青青

张增林


理工科四组

7月4日

周 冲

李小娜

刘影


理工科五组

7月5日

王瑞芳

王德玉

蒋林梅


随机

巡视组

李 红 闵 杰 王 俊 杨维志 王红艳

方雪梅 陈 松 甘守飞 陈 宇 唐永刚

刘 超(教务处) 董全德

具体安排见《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由各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巡视本单位的考试。

3.随机巡视组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4.各巡视组要及时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质评处,由质评处统一通报。

二、巡视组工作职责

1.学校巡视组职责

(1)巡视组负责期末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评价以及考试违规的处理等工作,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除了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有关条款扣分外,还要立即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章当即作出处理并通报。

(2)巡考员在巡视时按《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见附件2)给各二级学院一定数量的考场打分,巡考结束后及时将巡视结果交到质评处办公室。质评处结合全国四六级大学英语考试和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场记录情况,综合评选出六个校级考风考纪先进单位(文管、理工科各三个)。

2.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

各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三、考前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考试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宿州学院监考教师守则》《宿州学院本科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暂行)》《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组织学生学习《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形成“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全院学生中建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良好考试风气。

附件:1.宿州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

     2.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

质评处 教务处 学工部 团委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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