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5届毕业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确保实习安全和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正确引导毕业生处理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考研与求职就业的关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按照《宿州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宿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修订)》《宿州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毕业生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在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时间范围内,应按照实习方案要求,组织好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指导老师应及时、准确为学生讲解和安排实习任务,积极开展实习指导,确保实习教学组织有序。
三、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范围内,应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参加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环节,以上环节及指导过程原则上不能线上开展;指导老师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论文指导工作,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四、各学院在大四学年应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招聘会等集体活动,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各学院要营造浓厚的就业育人氛围,多措并举帮助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各学院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因个人原因离开校园务必履行请假手续,因顶岗实习、创业就业等特殊原因的,由学生提供相关材料,经学院同意后可集中办理请假手续。
六、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大四学年的全程跟踪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安全教育,保持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联系;发挥辅导员、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家长等多方联动作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七、各学院应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并做好双困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预防预警和及时干预,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协调解决毕业生困难,为特殊群体学生顺利毕业、就业做好保障。
教务处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