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全面、真实、充分展示学校教育教学过程,支撑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支撑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2024年12月31日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宿州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档目录》(附件1)和《宿州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建档规范》(附件2)要求,共同完成支撑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各参与部门负责的支撑材料由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审核、报送。
2. 支撑材料的报送和建档
2024年12月31日前,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安排专人将支撑材料统一报至评建办(联系人:姜泉良,办公地点:逸夫楼A523室,联系电话:18355762656)。
2025年1月10日前,评建办负责协调完成支撑材料电子版的建档工作。
3.注意事项
(1)本次支撑材料只报电子版,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原始材料无电子版的,须提供扫描件。
(2)每个牵头部门按照一级指标打包所牵头部分支撑材料,并附上支撑材料详细目录(word版)。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负责人对支撑材料的完整性、内容、格式以及符合度等方面严格把关。
2. 强化协调。评建办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牵头部门负责提供的各项材料,要落实具体的材料收集人员认真完成;参与部门负责提供的各项材料,要按照牵头部门规定的时间认真完成材料的报送工作。影响学校评建工作总体进度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保证质量。各牵头部门和各参与部门应认真研读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完善、充实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做到有“据”可查,要注意收集、整理原始“依据”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同时要特别注意收集与整理特色资料。
附件:
1.宿州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档目录(参考)
2.宿州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建档规范
宿州学院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