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和宿州市人社局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职业技能认定职业(工种)覆盖面和优化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师资队伍,现就做好我校新增职业技能认定职业(工种)备案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质量督导员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备案职业(工种)申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自身专业设置和工作需求,填报《新增职业(工种)备案清单》(见附件1),新增职业(工种)原则上要与专业和部门从事的工作相对应,无对应的,可选择相近方向。申请新增职业(工种)范围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职业标准系统”(查询后填写)或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备案职业(工种)等级范围清单(2023第1版)(见附件2)。申请新增职业(工种)不要与我校已备案的职业(工种)重复(见附件3)。
二、内部质量督导员培训
申请内部质量督导员培训条件要求:具有讲师(5年及以上)且具有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验的老师,或长期从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少于5年)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我校已有内部质量督导员合格人员24人(见附件4),根据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发展,要求每个有职业技能认定职业(工种)的学院或部门,不得少于5名内部质量督导员,请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填写附件5、6。
三、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3月17日下午5点前把《新增职业(工种)备案清单》(附件1)、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考人员申报登记表及报名回执附件(5、6)电子版发至276634632@qq.com邮箱。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