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推动高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和主阵地的作用,“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服务支撑“七个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24〕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34号)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暨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我省、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有组织科研,合理设置、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科学评价、注重实效,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提高高等教育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度、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面向”。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整合科研资源,明确主攻方向,注重重大理论创新、重大成果应用、重大决策咨询。
2.坚持服务需求。要认真分析我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未来趋势,明确重点研究领域、重点突破方向,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等环节,提供更多创新成果供给,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
3.坚持分类指导。要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特色学科和研究领域,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数量与结构,既“顶天要高”,又“立地要实”,形成自身优势特色鲜明的科研体系。
4.坚持统筹协调。要坚持学科、平台、人才(团队)三位一体,统筹谋划。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学科、重大平台、重点智库要重点支持,鼓励高校支持与培育有转化落地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
二、任务目标
以年度科研计划为牵引,促进高校更加紧贴教育强省、人才强省的历史使命,更加适应、支撑、引领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围绕高峰学科,依托高端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激发创新活力;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凝练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4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
1.科研处负责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编制学校科研计划,各二级学院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学校2024年科研计划的编制经过校学术委员会先行统筹谋划设计,在各二级学院中开展宣传发动、项目遴选、座谈讨论、咨询决策等过程。计划编制先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并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策确定。
2.各二级学院须在申报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前,先结合学校和本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本学院2024年度科研计划,并依据年度科研计划组织、牵引本学院今年的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科研计划应与本年度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互为支撑,科研计划的落实以项目为载体,并且能够支撑科研计划的实现。具体编制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一。
4.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的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年度计划审核不通过的,学院申报的所有项目均不予立项;年度计划通过审核的,再评审具体项目;需要整改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评审立项。
四、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1.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学校统筹分配立项指标后统一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立项指标另行通知。
2.《宿州学院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五。请各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要求,结合所在二级学院年度科研计划选择申报。
3.延期项目主持人申报限制条款自《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范围为2024年2月6日起申请延期或评审结果为延期的结项项目主持人。
4.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宿州学院2024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附件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和编制指南(附件二)、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各二级学院科研计划和本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申报人资格、限项规定、项目预期成果、经费来源和预算、所属学科和依托平台、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支撑证明材料完备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都应填写所属学科和依托平台;项目预期成果要符合或超过结项最低成果要求(见附件七、八)。
5.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对本学院编制的科研计划和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专项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三);各二级学院行政要对申报的项目与本学院科研计划的符合情况、支撑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四)。
6.各类项目申报表格、汇总表、网上填报办法见附件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制工作
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必要举措,是高校发展的必然之路,是新形势下高校能否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的重大考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的重要性,坚持“四个面向”,发挥优秀科技人才的引领与凝聚作用,在科研政策落实、科研资源协调、科研意识形成、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有组织科研的有效模式,产出更有价值、更有特色、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大高校科研相关自主权的政策要求,探索“一揽子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工作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强化职能部门对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管理部门和基层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科研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校抓推动、学院为主、部门服务”的责任机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研投入体系。年度科研计划实行自愿申请,涉及项目经费投入,由学校自行预算、统筹安排,在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科和平台建设经费等统筹安排。学校编制的年度科研计划、遴选的项目和经费支持额度需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承诺报告中作出说明。计划通过后,有关项目和经费支持情况将提供审计工作参考,未按计划落实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完善评价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优化科研创新环境,形成开放、透明的评价环境。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对申请、实施、评审评估项目的个人建立科研信用档案,作为审批其申请项目、承担评估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将科研计划、形式审核合格后的申报材料、承诺函等汇总并于2024年5月1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逸夫楼A420办公室,汇总电子版同期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形式审核工作,申报材料报送后不予修改,后期学校组织形式审核出现问题的项目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五。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冰秋
邮箱:szxykyxm@163.com
附件:一、宿州学院2024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
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和编制指南、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
三、XX学院科研计划和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审核承诺函
四、XX学院申报项目与科研计划一致性承诺函
五、宿州学院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六、各类项目申报表格、汇总表、网上填表说明
七、宿州学院省教育厅高校年度科研计划类别项目结项最低成果要求
八、宿州学院关于校级科研项目预期成果的基本要求
科研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