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要闻

国资处召开2020年度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业务协调对接会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3月30日,国资处召集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招标代理公司,召开了宿州学院2020年度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业务协调对接会。会议由国资处招标办公室主任孙善辉主持,国资处处长芦伟、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曦、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庭辉、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正璇以及国资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孙善辉介绍了目前我校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并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采购过程中的具体要求。首先,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在标书编制过程中,主要审核采购需求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偏向性,并对采购需求提出专业建议。其次,工程类非政府采购项目在标书编制过程中,清单编制需要准确,不能超过预算,不能有漏项。第三,在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承诺函的要求一定要具有针对性,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证明材料要仔细梳理,并形成清单。最后,档案管理方面,要求代理公司至少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归档资料交至国资处招标办公室。

芦伟对三家公司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三家公司对我校2020年度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芦伟介绍了我校非政府集中采购的总体情况,指出目前我校非政府集中采购压力较大,希望三家招标代理公司能够克服困难,更好更快地做好我校的各项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芦伟强调了几点工作意见。首先,要做到“精”。采购工作要到做到专业精准,各家招标代理公司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财政部、安徽省财政厅以及宿州学院的文件精神,准确、规范、高效地编制招标文件,并开展招投标工作。其次,要做到“细”。采购工作无小事,各项工作要做到精细化,在参数审核以及文件制作过程中要谨慎细致。第三,要做到“联”。各代理公司要加强与校内各单位以及国资处的沟通联系,全面系统的为各单位提供专业服务。芦伟最后要求各代理公司一定要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有序开展宿州学院各项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最后,与会人员就招标代理工作进行了业务交流和讨论。国资处通过与三家招标代理公司的业务协调对接会,明确了合作的内容,交流了工作的心得,梳理了工作的流程,为我校2020年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陈晓东 孙善辉 审核:芦伟 编辑:杨茂华 编号:20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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