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摸排和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体〔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学生健康体检。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号)等要求,全面规范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一些可疑特殊疾病,要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

二、做好全面调查摸排。各学院要通过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1)、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摸排学生的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情况。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发现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资料台账,认真组织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情况调查表》和《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3),“一生一册”建立健康档案,落实专人包保,及时精准掌握学生身体情况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加强学生健康信息和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信息的管理,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做好保密管理措施。

三、妥善管理学生信息。各相关部门、学院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加强学生健康信息和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信息的管理,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做好保密管理措施。要动态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在教育教学中发现的新增异常情况应及时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并告知学生监护人。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生在学校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四、加强学生日常关爱保护。要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给予适当的关注和照顾,在学习、体育运动及其他校内活动中因材施教,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救护措施。对已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要按照医疗机构诊断意见,不得组织参加各种不适宜的教学、运动、劳动和活动,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本着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尊重学生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教育管理和保护措施,不得有伤害学生自尊的言行。

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在3月3日前将摸排情况(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后勤与基建管理处305室,联系人:段立建,电话:13733089670;电子表格发至邮箱:1684929196@qq.com。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8日

  •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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