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科研奖励办法(暂行)》(院科字〔2022〕9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及漏统的2022年度科研成果。
二、成果录入
1、符合登记条件的科研成果均应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没录入管理系统的本次不予登记。
2、成果录入具体要求见“关于科研成果系统录入的通知”(2024-01-23)。
3、请各学院督促相关教师尽快完成成果录入工作,并确保成果信息的完整性(例如学术著作类的ISBN等信息)。
三、时间节点
1、2024年3月6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成果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24年3月7-12日:科研处对各学院统计结果进行核对。
3、2024年3月18日:二级学院对科研处核对结果进行确认,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成果登记表纸质确认签字版,扫描件发邮箱。
联系人:韩君 2875683
邮箱:szxycggl@163.com
科研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