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精神及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现有科研平台、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及2017年1月1日以来获批的各类科研项目(含纵向、横向)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预算管理。对照国家及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经费使用中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变更预算的行为。
(二)支出管理。对照国家及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重点抽查外拨经费、劳务费、测试加工费及材料费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0月26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科研经费负责人认真学习《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修订)》、《宿州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项目及经费管理文件,对照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所承担的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填写《宿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报告表》。对自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立行立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学院收齐本单位《宿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报告表》并撰写自查报告,于10月26日前交至科技处。
(二)检查阶段(10月27日—11月18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抽查,必要时开展全面检查。学校成立科研经费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英彦担任,成员为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整改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处理,对涉及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依法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高度重视。各学院特别是科研经费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经费使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报送自查材料。
(三)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附件:1.宿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报告表
2.《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修订)》http://kjc.ahszu.edu.cn/info/1057/7244.htm
3.《宿州学院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http://kjc.ahszu.edu.cn/info/1057/7395.htm
宿州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