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安全和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网络信息等“三重一创”领域,对传统优势产业也予以支持,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以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申报,侧重于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省工程实验室鼓励以高校院所为主、联合企业申报,侧重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样机研制,提升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1.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
2.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
3.依托单位申报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依托单位有未验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未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创新平台。
4.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三、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参考附件1编写组建方案,于4月2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组建方案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逸夫楼A4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kyc@163.com。
联系人:毛强
联系电话:0557-2875826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