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完成主管部门要求的管理及检查任务,切实发挥科研平台、团队、学科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支撑作用,现拟对我校2024年度在建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开展年度考核及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考核及结项验收范围
宿州学院2024年度在建(已到验收期)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见附件1)
二、年度考核及结项验收的标准和内容
1.考核和验收标准。各级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重点学科按照、《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校科字〔2017〕11号)、《宿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科字〔2024〕5号)、《宿州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科字〔2024〕4号)、《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2.考核和验收内容。建设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各项建设业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考核报告要求
(一)电子版考核报告要求
1.各科研平台、团队、重点学科负责人需依据自身建设阶段在宿州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211.86.128.92)中填写建设总结(包括建设整体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措施、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建设业绩可在系统中直接抓取(详见附件3操作手册,无法在业绩抓取部分体现的建设业绩可在“其他建设业绩”中录入);
2.完成抓取后,需提交送审,并在系统中通过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院长的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可导出相应的“年度考核报告”或“验收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详见附件3操作手册),并连同“其他建设业绩”支撑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完整PDF。
4.校级重点学科的验收除需要填写验收报告外,还需额外填报“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二)纸质版考核报告要求
“考核报告”(连同“其他建设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与“考核报告”中“其他建设业绩”填写顺序保持一致)、“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和“业绩汇总表”纸质版均需经二级学院、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填写的内容均要数据、信息真实,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的“考核报告”材料进行评议。
四、考核材料提交
“考核报告”电子版、“业绩汇总表”以及“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科研处邮箱szxyxkjs@163.com;“考核报告”、“业绩汇总表”以及“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纸质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送至科研处423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科研处联系人:罗牧晨;联系电话:2875826
财务处联系人:裴艳丽
特此通知。
附件:
1.宿州学院2024年度需年度考核和验收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一览表
2.宿州学院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校级重点学科2024年度考核、验收检查业绩汇总表
3.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4.《宿州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
5.《宿州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6.《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7.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info/1393/64773.htm)
8.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科研处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