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课题管理,强化科研诚信道德建设,提高课题结项质量,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皖社科联字[2020]8号)、《关于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23]5号)和《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21]29号),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决定对逾期未结项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
2.2021年立项的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和社科普及项目。
二、清理期限
上述立项课题结项材料校内提交期限为2025年5月30日。
三、清理办法
1.项目负责人须在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经审核未达到结项条件的项目,予以撤项,不再受理课题结项申请。
2.未结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
材料报送:请在2025年5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2份)报送至科研处420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xykyxm@163.com)。
校内联系人:王钰 电话:2875683 邮箱:szxykyxm@163.com
附件:关于清理省社科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到期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