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宿州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3年03月27日 09:49 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点击:[]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地址: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面向

    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士兵

    革命

    老区

    专项

    计划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25

    15



    3500

    与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20

    20



    350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0

    10



    3200

    电子商务

    3年

    20

    10



    3200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20




    3200

    广告艺术设计

    3年

    20

    10



    3200

    合计


    135

    65





    备注:1.面向高中毕业生,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科,统一录取。

    2.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须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退出现役证原件内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为JPG图片格式电子文档(或PDF文件格式),打包后命名为“退役军人+考生姓名+2023分类招生报名材料”发送至sxgcjszjc@126.com邮箱中(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7-3652277)。

    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考生免考文化素质,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考生本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卷面分值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省定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以及个人职业适应能力等基本情况。满分3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测试方式:笔试。

    3.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zs/)。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3年4月22日

    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

    2023年5月8日

    上午9:00—11:30

    校考: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费用:校考测试费1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

    2.缴费时间:4月8日—4月11日16:00

    3.缴费方式: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校考测试费,其它时间不接受考生缴费。未缴纳校考测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校考测试费。

    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的登录方式: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分类招生”(http://211.86.128.198/flks),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即可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登录系统的方式相同。初始登录密码可更改,更改后请妥善保管。

    4. 文化素质准考证的领取: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5.校考准考证的领取:5月6日—5月7日,考生登录“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校考测试成绩

    5月10日发布校考测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 5月11日16:00前在“考试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作为排序的依据。我校将综合招生计划数、考生数、校考测试成绩等因素,分别划定各专业、各类别校考合格分数线。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我校调剂到面向普通高中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

    2.中职毕业考生: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我校调剂到同一科类内面向中职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

    3.退役军人考生:退役军人免考文化素质,即视为文化素质测试合格,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与上述两个类别的录取,录取规则同上;成绩相同时,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个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职在岗单位证明)以及享受免试入学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扫描为JPG图片格式电子文档(或PDF文件格式),打包后命名为“免试入学+考生姓名+2023分类招生报名材料”发送至sxgcjszjc@126.com邮箱中(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2:00),我校审核结束后予以公示。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3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教学培养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宿州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宿州学院招生网(http:/zs/)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1685,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宿州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

    招生网网址:http:/zs/

    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ahgcjs.com

    咨询电话:0557-3652277(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0557-2875361(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sxgcjsz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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